1总则 1.0.1 为了保证基桩检测作业质量,共同基桩检测办法,为规划和施工查验供给牢靠依 据,使基桩质量检测作业契合安全适用、技能先进、数据精确、正确点评的要求,拟定本规 范。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基桩的承载力和桩身完好性的检测与点评。 1.0.3 基桩检测办法应依据各种检测办法的特色和适用规模,考虑地质条件、桩型及施 工质量牢靠性、运用要求等要素进行合理挑选调配。基桩检测成果应结合上述要素进行剖析 断定。 1.0.4 建筑工程基桩的质量检测除应履行本标准外,尚应契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 的规则。 2 术语、符号 2.1 术 语 2.1.1 基桩 foundation pile 桩根底中的单桩。 2.1.2 桩身完好性 pi1e integrity 反映桩身截面尺度相对改变、桩身资料密实性和接连性的归纳定性目标。 2.1.3 桩身缺点 pile defects 使桩身完好性恶化,在必定程度上引起桩身结构强度和耐久性下降的桩身开裂、裂缝、 缩颈、夹泥(杂物)、空泛、蜂窝、松懈等现象的总称。 2.1.4 静载实验 static loading test 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竖向上拔力或水平推力,观测桩顶部随时刻发生的沉降、 上拔位移或水平位移,以承认相应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或单桩水平 承载力的实验办法。 2.1.5 钻芯法 core drilling method 用钻机钻取芯样以检测桩长、桩身缺点、桩底沉渣厚度以及桩身混凝土的强度、密实性 和接连性,断定桩端岩土性状的办法。 2.1.6 低 应变法 low strain integriiy testing 选用低能量瞬态或稳态激振办法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或速度导纳曲 线,经过动摇理论剖析或频域剖析,对桩身完好性进行断定的检测办法。 2.1.7 高应变法 high strain dynamic testing 用重锤冲击桩顶,实测桩顶部的速度和力时程曲线,经过动摇理论剖析,对单桩竖向抗 压承载力和桩身完好性进行断定的检测办法。 2.1.8 声波透射法 crosshole sonic logging 在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纳声波,经过实测声波在混凝土介质中传达的声时、频率和 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的相对改变,对桩身完好性进行检测的办法。 2.2 符 号 2.2.1 抗力和资料功能 c ——桩身一维纵向应力波传达速度(简称桩身波速); E ——桩身资料弹性模量; cu f ——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 m ——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份额系数; u Q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a R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c R ——由凯司法断定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x R ——缺点以上部位土阻力的估计值; ? ——桩身混凝土声速; Z ——桩身截面力学阻抗; ? ——桩身资料质量密度。 2.2.2 作 用与效果效应 F ——锤击力; H ——单桩水安静载实验中效果于地上的水平力; P ——芯样抗压实验测得的损坏荷载; Q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实验中施加的竖向荷载、桩身轴力; s ——桩顶竖向沉降、桩身竖向位移; U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实验中施加的上拔荷载; V ——质点运动速度; 0 Y ——水平力效果点的水平位移; ? ——桩顶上拔量; S ò ——钢筋应力。 2.2.3 几许参数 A ——桩身截面面积; B ——矩形桩的边宽; 0 b ——桩身核算宽度; D ——桩身直径(外径); d ——芯样试件的均匀直径; I ——桩身换算截面惯性矩; l ??——每检测剖面相应两声测管的外壁间净间隔; L ——测点下桩长; x ——传感器安点缀至桩身缺点的间隔; z ——测点深度。 2.2.4 核算系数 c J ——凯司法阻尼系数; á ——桩的水平变形系数; ? ——高应变法桩身完好性系数; ? ——样本中不同核算个数对应的系数; y í ——桩顶水平位移系数; ? ——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折算系数。 2.2.5 其他 m A ——声波波幅均匀值; p A ——声波波幅值; a ——信号首波峰值电压; 0 a ——零分贝信号峰值电压; m c ——桩身波速的均匀值; f ——频率、声波信号主频; n ——数目、样本数量; x s ——标准差; T ——信号周期; t ??——声测管及耦合水层声时修正值; 0 t ——仪器体系延迟时刻; 1 t ——速度榜首峰对应的时刻; c t ——声时; i t ——时刻、声时丈量值; r t ——锤击力上升时刻; x t ——缺点反射峰对应的时刻; 0 ? ——声速的反常判别值; c ? ——声速的反常判别临界值; L ? ——声速低限值; m ? ——声速均匀值; f .——幅频曲线上桩底相邻谐振峰间的频差; f ??.——幅频曲线上缺点相邻谐振峰间的频差; T .——速度波榜首峰与桩底反射波峰间的时刻差; x t .——速度波榜首峰与缺点反射波峰间的时刻差。 3 根本规则 3.1 检测办法和内容 3.1.1 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好性抽样检测。 3.1.2 基 桩检测办法应依据检测意图按表 3.1.2 挑选。 表 3.1.2 检测办法及检测意图 检测办法检测意图: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实验,承认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断定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意 规划要求,经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验、测定桩侧、桩端阻力;验证高应变法的单桩竖向抗压承 载力检测成果。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实验,承认单桩竖向抗把极限承载力,断定竖向抗拔承载力是否满意 规划要求。 经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验,测定桩的抗拔摩阻力。 单桩水安静载实验承认单桩水平临界和极限承载力,推定土抗力参数断定水平承载力是 否满意规划要求。 经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验,测定桩身弯矩。 钻芯法: 检测灌注桩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判别或辨别桩端岩土性状,断定桩 身完好性类别。 低应变法检测桩身缺点及其方位,断定桩身完好性类别。 高应变法: 断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意规划要求; 检测桩身缺点及其方位,断定桩身完好性类别,剖析桩侧和桩端土阻力。 声波透射法检测灌注桩桩身缺点及其方位,断定桩身完好性类别。 3.1.3 桩身完好性检测宜选用两种或多种适合的检测办法进 3.1.4 基桩检测除应在施工前和施工后进行外,尚应采纳契合本标准规则的检测办法或 专业查验标准规则的其他检测办法,进行桩基施工进程中的检测,加强施工进程质量操控。 3.2 检测作业程序 3.2.2 查询、资料搜集阶段宜包含下列内容: 1 搜集被检测工程的岩土工程勘测资料、桩基规划图纸、施工记载;了解施工工艺和施 工中呈现的反常状况。 2 进一步清晰托付方的具体要求。 3 检测项目现场施行的可行性。 3.2.3 应 依据查询成果和承认的检测意图,挑选检测办法,拟定检测计划。检测计划宜 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略,检测办法及其依据的标准,抽样计划,所需的机械或人工合作, 实验周期。 3.2.4 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查看调试。 3.2.5 检测用计量用具必须在计量检定周期的有用期内。 3.2.6 检测开端时刻应契合下列规则: 1 当选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到达规划强度的 70%,且不小于 15MPa 。 2 当选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到达 28d 或预留同条件维护试块强度到达 规划强度。 3 承载力检测前的休止时刻除应到达本条第 2 款规则的混凝土强度外,当无老练的区域 经历时,尚不该少于表 3.2.6 规则的时刻。 表 3.2.6 休止时刻 土的类型休止时刻(d) 砂土 7 粉土 10 非饱满 15 粘性土 饱满 25 注:关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恰当延伸休止时刻。 3.2.7 施 工后,宜先进行工程桩的桩身完好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当根底埋深较 大时,桩身完好性检测应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 3.2.8 现场检测期间,除应履行本标准的有关规则外,还应恪守国家有关安全出产的规 定。当现场操作环境不契合仪器设备运用要求时,应采纳有用的防护办法。 3.2.9 当发现检测数据反常时,应查找原因,从头检测。 3.2.10 当 需求进行验证或扩展检测时,应得到有关各方的承认,并按本标准第 3.4.1 ~ 3.4.7 条的有关规则履行。 3.3 检测数量 3.3.1 当规划有要求或满意下列条件之一时,施工前应选用静载实验承认单桩竖向抗压 承载力特征值: 1 规划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 2 地 质条件杂乱、桩施工质量牢靠性低; 3 本区域选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该少于 3 根,且不宜少于总 桩数的 1%;当工程桩总数在 50 根以内时,不该少于 2 根。 3.3.2 打入式预制桩有下列条件要求之一时,应选用高应变法进行试打桩的打桩进程监 测: 1 操控打桩进程中的桩身应力; 2 挑选沉桩设备和承认工艺参数; 3 挑选桩端持力层。 在相同施工工艺和附近地质条件下,试打桩数量不该少于 3 根。 3.3.3 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好性查验抽样检测的受检桩挑选宜契合下列规则: 1 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2 规划方以为重要的桩; 3 部分地质条件呈现反常的桩; 4 施工工艺不同的桩; 5 承载力查验检测时适量挑选完好性检测中断定的Ⅲ类桩; 6 除上述规则外,同类型桩宜均匀随机散布。 3.3.4 混凝土桩的桩身完好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契合下列规则: 1 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 1 根。 2 设 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杂乱。成桩质量牢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该少 于总桩数的 30%,且不得少于 20 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该少于总桩数的 20%,且不 得少于 10 根。 注:1 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则的抽检桩数规模内,选用钻芯法或声 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好性检测。抽检数量不该少于总桩数的 10%。 2 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桩端持力层已经过核验的人工挖孔桩,以及单节混凝土预制桩, 抽检数量可恰当削减,但不该少于总桩数的 10%,且不该少于 10 根。 3 当契合第 3.3.3 条第 1~4 款规则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 桩身完好性状况时,应恰当添加抽检数量。 3.3.5 对单位工程内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当契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选用单桩竖 向抗压承载力静载实验进行查验检测: 1 规划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2 地 质条件杂乱、桩施工质量牢靠性低; 3 本 区域选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4 挤土群桩施工发生挤土效应。 抽检数量不该少于总桩数的 l%,且不少于 3 根;当总桩数在 50 根以内时,不该少 于 2 根。 注:对上述第 1~4 款规则条件外的工程桩,当选用竖向抗压静载实验进行查验承载力 检测时,抽检数量宜按本条规则履行。 3.3.6 对第 3.3.5 条规则条件外的预制桩和满意高应变法适用检测规模的灌注桩,可采 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查验检测。当有本区域附近条件的比照验证资料时,高 应变法也可作为第 3.3.5 条规则条件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查验检测的弥补。抽检数量不宜 少于总桩数的 5%,且不得少于 5 根。 3.3.7 对 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约束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 力时,可选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查验桩端持力层。抽检数 量不该少于总桩数的 10%,且不该少于 10 根。 3.3.8 关于接受拔力和水平力较大的桩基,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检 测数量不该少于总桩数的 l%,且不该少于 3 根。 3.4 验证与扩展检测 3.4.1 当 呈现本标准第 8.4.5~8.4.6 条和第 9.4.7 条中所列状况时,应进行验证检 测。验证办法宜选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实验;关于嵌岩灌注桩,可选用钻芯法验证。 3.4.2 桩身浅部缺点可选用开挖验证。 3.4.3 桩身或接头存在裂隙的预制桩可选用高应变法验证。 3.4.4 单 孔钻芯检测发现桩身混凝土质量问题时,宜在同一基桩添加钻孔验证。 3.4.5 对 低应变法检测中不能清晰完好性类别的桩或Ⅲ类桩,可依据实践状况选用静载 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适合的办法验证检测。 3.4.6 当单桩承载力或钻芯法抽检成果不满意规划要求时,应剖析原因,并经承认后扩 大抽检。 3.4.7 当选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抽检桩身完好性所发现的Ⅲ、 Ⅳ类桩之 和大于抽检桩数的 20%时,宜选用原检测办法(声波透射法可改用钻芯法),在未检桩中持续 扩展抽检。 3.5 检测成果点评和检测陈述 3.5.1 桩 身完好性检测成果点评,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完好性类别。桩身完好性分 类应契合表 3.5.1 的规则,并按本标准第 7~10 章别离规则的技能内容区分。表 3.5.1 桩身完好性分类表 桩身完好性类别分类准则 Ⅰ类桩桩身完好 Ⅱ类桩桩身有细微缺点,不会影响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正常发挥 Ⅲ类桩桩身有显着缺点,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 Ⅳ类桩桩身存在严峻缺点 3.5.2 Ⅳ类桩应进行工程处理。 3.5.3 工 程桩承载力检测成果的点评,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承载力检测值,并据此给出 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意规划要求的定论。 3.5.4 检 测陈述应定论精确,用词标准。 3.5.5 检 测陈述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托付方称号,工程称号、地址,建造、勘测、规划、监理和施工单位,根底、结构型 式,层数,规划要求,检测意图,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2 地质条件描绘; 3 受检桩的桩号、桩位和相关施工记载; 4 检测办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进程叙说; 5 受检桩的检测数据,实测与核算剖析曲线、表格和汇总成果; 6 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定论。 3.6 检测组织和检测人员 3.6.1 检测组织应经过计量认证,并具有基桩检测的资质。 3.6.2 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4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实验 4.1 适用规模 4.1.1 本办法适用于检测革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 4.1.2 当埋设有丈量桩身应力、应变、桩底反力的传感器或位移杆时,可测定桩的分层 侧阻力和端阻力或桩身截面的位移量。 4.1.3 为规划供给依据的实验桩,应加载至损坏;当桩的承载力以桩身强度操控时,可 按规划要求的加载量进行。 4.1.4 对 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加载量不该小于规划要求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 2.0 倍。 4.2 设备仪器及其设备 4.2.1 实验加载宜选用油压千斤顶。当选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应并联同步工 作,且应契合下列规则: 1 选用的千斤顶类型、标准应相同。 2 千斤顶的合力中心应与桩轴线 加载反力设备可依据现场条件挑选锚桩横梁反力设备、压重渠道反力设备、锚桩 压重联合反力设备、地锚反力设备,并应契合下列规则: 1 加载反力设备能供给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加载量的 1.2 倍。 2 应对加载反力设备的悉数构件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 3 应对锚桩抗拔力(地基土、抗拔钢筋、桩的接头)进行验算;选用工程桩作锚桩时, 锚桩数量不该少于 4 根,并应监测锚桩上拔量。 4 压重宜在检测前一次加足,并均匀安定地放置于渠道上。 5 压 重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 1.5 倍,有条件时宜利用工 程桩作为堆载支点。 4.2.3 荷 载丈量可用放置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选用并联于千斤顶油路 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依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传感器的丈量误差不该大 于 1%,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 0.4 级。实验用压力表、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载时的压力不 应超越规则作业压力的 80%。的压力不该超越规则作业压力的 80%。 4.2.4 沉降丈量宜选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并应契合下列规则:4.2.4 沉降测 量宜选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并应契合下列规则: 1 丈量误差不大于 0.1%,分辨力优于或等于 0.01mm 。1 辨力优于或等于 0.01mm 。 丈量误差不大于 0.1%,分 2 直径或边宽大于 500 mm 的桩,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顿 4 个位移测验外表,直径或 边宽小于等于 500mm 的桩可对称安顿 2 个位移测验外表。 2 直径或边宽大于 500 mm 的桩,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顿 4 个位移测验外表,直 径或边宽小于等于 500mm 的桩可对称安顿 2 个位移测验外表。 3 沉降测定平面宜在桩顶 200mm 以下方位,测点应牢固地固定于桩身。3 沉降测定平面 宜在桩顶 200mm 以下方位,测点应牢固地固定于桩身。 4 基准梁应具有必定的刚度,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 桩上。 4 基准梁应具有必定的刚度,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 桩上。 5 固定和支撑位移计(百分表)的夹具及基准梁应防止气温、振荡及其他外界要素的影 响。 4.2.5 试桩、锚桩(压重渠道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间隔应契合表 4.2.5 规则。 4.2.5 试桩、锚桩(压重渠道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间隔应契合表 4.2.5 规则。 4.2.6 当 需求测验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时,桩身内埋设传感器应按本标准附录 A 履行。 4.2.6 当 需求测验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时,桩身内埋设传感器应按本标准附录 A 履行。 4.3 现场检测 4.3.1 试桩的成桩工艺和质量操控标准应与工程桩共同。 4.3.2 桩顶部宜高出试坑底面,试坑底面宜与桩承台底标高共同。混凝土桩头加固可按 本标准附录 B 履行。 4.3.3 对作为锚桩用的灌注桩和有接头的混凝土预制桩,检测前宜对其桩身完好性进行 检测。 4.3.4 试 验加卸载办法应契合下列规则: 1 加载应分级进行,选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或预估极限承载力的 1/10,其间榜首级可取分级荷载的 2 倍。 2 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取加载时分级荷载的 2 倍,逐级等量卸载。 3 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接连、无冲击,每级荷载在保持进程中的改变起伏不 得超越分级荷载的±10%。 4.3.5 为规划供给依据的竖向抗压静载实验应选用慢速保持荷载法。 4.3.6 慢速保持荷载法实验过程应契合下列规则: 1 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 5 、15 、30 、45 、60min 测读桩顶沉降量,今后每隔 30min 测读一次。 2 试 桩沉降相对安稳标准:每一小时内的桩顶沉降量不超越 0.1mm,并接连呈现两次(从 分级荷载施加后第 30min 开端,按 1.5h 接连三次每 30min 的沉降观测值核算)。 3 当 桩顶沉降速率到达相对安稳标准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4 卸载时,每级荷载保持 lh,按第 15 、30 、60min 测读桩顶沉降量后,即可卸下一级 荷载。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剩余沉降量,保持时刻为 3h,测读时刻为第 15,30min,以 后每隔 30min 测读一次。 4.3.7 施工后的工程桩查验检测宜选用慢速保持荷载法。当有老练的区域经历时,也可 选用快速保持荷载法。快速保持荷载法的每级荷载保持时刻至少为 1h,是否延伸保持荷载时 间应依据桩顶沉降收敛状况承认。 4.3.8 当呈现下列状况之一时,可停止加载: 1 某级荷载效果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效果下沉降量的 5 倍。 注:当桩顶沉降能相对安稳且总沉降量小于 40mm 时,宜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超越 40mm 。 2 某级荷载效果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效果下沉降量的 2 倍,且经 24h 尚未达 到相对安稳标准。 3 已到达规划要求的最大加载量。 4 当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上拔量已到达答应值。 5 当荷载.沉降曲线呈缓变型时,可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 60~80mm;在特别状况下,可 依据具体要求加载至桩顶累计沉降量超越 80mm 。 4.3.9 检 测数据宜按本标准附录 c 附表 C.0.1 的格局记载。 4.3.10 测 试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时,测验数据的测读时刻宜契合第 4.3.6 条的规则。 4.4 检测数据的剖析与断定 4.4.1 检测数据的收拾应契合下列规则: 1 承认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应制作竖向荷载-沉降(Q )、沉降-时刻对数()曲线, 需求时也可制作其他辅佐剖析所需曲线 当进行桩身应力、应变和桩底反力测守时,应收拾出有关数据的记载表,并按本标准 附录 A 制作桩身轴力散布图,核算不同土层的分层侧摩阻力和端阻力值。 4.4.2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可按下列办法归纳剖析承认: 1 依据沉降随荷载改变的特征承认:关于陡降型 Q 曲线,取其发生显着陡降的 起始点对应的荷载值。 2 根 据沉降随时刻改变的特征承认:取曲线尾部呈现显着向下曲折的前一级 荷载值。 3 呈现第 4.3.8 条第 2 款状况,取前一级荷载值。 4 关于缓变型 Q 曲 线可依据沉降量承认,宜取 S=40mm 对应的荷载值;当桩长 大于 40m 时,宜考虑桩身弹性紧缩量;对直径大于或等于 8mmm 的桩,可取 S=0.05D(D 为桩 端直径)对应的荷载值。 注:当按上述四款断定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未到达极限时,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应 取最大实验荷载值。 4.4.3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核算值的承认应契合下列规则: 1 参与核算的试桩成果,当满意其极差不超越均匀值的 30%时,取其均匀值为单桩竖向 抗压极限承载力。 2 当极差超越均匀值的 30%时,应剖析极差过大的原因,结合工程具体状况归纳确 定,必要时可添加试桩数量。 3 对桩数为 3 根或 3 根以下的柱下承台,或工程桩抽检数量少于 3 根时,应取低值。 4.4.4 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压承级力特征值应按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核算值的一半取值。 4.4.5 检测陈述除应包含本标准第 3.5.5 条内容外,还应包含: 1 受检桩桩位对应的地质柱状图; 2 受检桩及锚桩的尺度、资料强度、锚桩数量、配筋状况; 3 加载反力品种,堆载法应指明堆载重量,锚桩法应有反力梁安顿平面图; 4 加卸载办法,荷载分级; 5 本标准第 4.4.1 要求制作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与承载力断定有关的曲线 当进行分层摩阻力测验时,还应有传感器类型、设备方位,轴力核算办法,各级荷载 下桩身轴力改变曲线,各土层的桩侧极限摩阻力和桩端阻力。 5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实验 5.1 适用规模 5.1.1 本办法适用于检测单柱的竖向抗拔承载力。 5.1.2 当 埋设有桩身应力、应变丈量传感器时,或桩端埋设有位移丈量杆时,可直接测 量桩侧抗拔摩阻力,或桩端上拔量。 5.1.3 为规划供给依据的实验桩应加载至桩侧土损坏或桩身资料到达规划强度;对工程 桩抽样检测时,可按规划要求承认最大加载量。 5.2 设备仪器及其设备 5.2.1 抗拔桩实验加载设备宜选用油压千斤顶,加载办法应契合本标准第 4.2.1 条规 定。 5.2.2 实验反力设备宜选用反力桩(或工程桩)供给支座反力,也可依据现场状况选用 天然地基供给支座反力。反力架体系应具有 1.2 倍的安全系数并契合下列规则: 1 选用反力桩(或工程桩)供给支座反力时,反力桩顶面应平坦并具有必定的强度。 2 选用天然地基供给反力时,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超越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 1.5 倍;反力梁的支点重心应与支座中心重合。 5.2.3 荷 载丈量及其仪器的技能要求应契合本标准第 4.2.3 条的规则。 5.2.4 桩顶上拔量丈量及其仪器的技能要求应契合本标准 4.2.4 条的有关规则。 注:桩顶上拔量观测点可固定在桩顶面的桩身混凝土上。 5.2.5 试桩、支座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间隔应契合表 4.2.5 的规则。 5.2.6 当 需求测验桩侧抗拔摩阻力散布或桩端上拔位移时,桩身内埋设传感器或桩端埋 设位移杆应按本标准附录 A 履行。 5.3 现场检测 5.3.1 对混凝土灌注桩、有接头的预制桩,宜在拔桩实验前选用低应变法检测受检桩的 桩身完好性。为规划供给依据的抗拔灌注桩施工时应进行成孔质量检测,发现桩身中、下部 位有显着扩径的桩不宜作为抗拔实验桩;对有接头的预制桩,应验算接头强度。 5.3.2 单 桩竖向抗拔静载实验宜选用慢速保持荷载法。需求时,也可选用多循环加、卸 载办法。慢速保持荷载法的加卸载分级、实验办法及安稳标准应按本标准第 4.3.4 条和 4.3.6 条有关规则履行,并仔细观察桩身混凝土开裂状况。 5.3.3 当呈现下列状况之一时,可停止加载: 1 在 某级荷载效果下,桩顶上拔量大于前一级上拔荷载效果下的上拔量 5 倍。 2 按桩顶上拔量操控,当累计桩顶上拔量超越 100mm 时。 3 按 钢筋抗拉强度操控,桩顶上拔荷载到达钢筋强度标准值的 0.9 倍。 4 对 于查验抽样检测的工程桩,到达规划要求的最大上拔荷载值。 5.3.4 检测数据可按本标准附录 C 附表 C.0.1 的格局记载。 5.3.5 测验桩侧抗拔摩阻力或桩端上拔位移时,测验数据的测读时刻宜契合本标准第 4.3.6 条的规则。 5.4 检测数据的剖析与断定 5.4.1 数据收拾应制作上拔荷载-桩顶上拔量(U )联系曲线和桩顶上拔量-时刻对数(关 系曲线 单 桩竖向抗把极限承载力可按下列办法归纳断定: 1 依据上拔量随荷载改变的特征承认:对陡变型 U 曲线,取陡升起始点对应的荷载值; 2 依据上拔量随时刻改变的特征承认:取曲线斜率显着变陡或曲线尾部显着曲折的前一 级荷载值。 3 当在某级荷载下抗拔钢筋开裂时,取其前一级荷载值。 5.4.3 单 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核算值的承认应契合本标准第 4.4.3 条的规则。 5.4.4 当作为查验抽样检测的受检桩在最大上拔荷载效果下,未呈现本标准第 5.4.2 条 所列三款状况时,可按规划要求断定。 5.4.5 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应按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 核算值的一半取值。 注:当工程桩不答应带裂缝作业时,取桩身开裂的前一级荷载作为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 特征值,并与按极限荷载一半取值承认的承载力特征值比较取小值。 5.4.6 检 测陈述除应包含本标准第 3.5.5 条内容外,还应包含: 1 受检桩桩位对应的地质柱状图; 2 受检桩尺度(灌注桩宜标明孔径曲线 加卸载办法,荷载分级; 4 第 5.4.1 条要求制作的曲线 当进行抗拔摩阻力测验时,应有传感器类型、设备方位、轴力核算办法,各级荷载下 桩身轴力改变曲线,各土层中的抗拔极限摩阻力。 6 单桩水安静载实验 6.1 适用规模 6.1.1 本 办法适用于桩顶自在时的单桩水安静载实验;其他办法的水安静载实验可参照 运用。 6.1.2 本办法适用于检测单桩的水平承载力,推定地基土抗力系数的份额系数。 6.1.3 当埋设有桩身应变丈量传感器时,可丈量相应水平荷载效果下的桩身应力,并由 此核算桩身弯矩。 6.1.4 为规划供给依据的实验桩宜加载至桩顶呈现较大水平位移或桩身结构损坏;对工 程桩抽样检测,可按规划要求的水平位移答应值操控加载。 6.2 设备仪器及其设备 6.2.1 水平推力加载设备宜选用油压千斤顶,加载才能不得小于最大实验荷载的 1.2 倍。 6.2.2 水平推力的反力可由相邻桩供给;当专门设置反力结构时,其承载才能和刚度应 大于实验桩的 1.2 倍。 6.2.3 荷 载丈量及其仪器的技能要求应契合本标准第 4.2.3 条的规则;水平力效果点 宜与实践工程的桩基承台底面标高共同;千斤顶和实验桩触摸处应安顿球形支座,千斤顶作 用力应水平经过桩身轴线;千斤顶与试桩的触摸处宜恰当补强。 6.2.4 桩的水平位移丈量及其仪器的技能要求应契合本标准第 4.2.4 条的有关规则。在 水平力效果平面的受检桩两边应对称设备两个位移计;当需求丈量桩顶转角时,尚应在水平 力效果平面以上 50cm 的受检桩两边对称设备两个位移计。 6.2.5 位 移丈量的基准点设置不该受实验和其他要素的影响,基准点应设置在与效果力 方向笔直且与位移方向相反的试桩旁边面,基准点与试桩净距不该小于 1 倍桩径。 6.2.6 丈量桩身应力或应变时,各测验断面的丈量传感器应沿受力方向对称安顿在远离 中性轴的受拉和受压主筋上;埋设传感器的纵剖面与受力方向之间的夹角不得大于 10 °。 在地上下 10 倍桩径(桩宽)的首要受力部分应加密测验断面,断面距离不宜超越 1 倍 桩径;超越此深度,测验断面距离可恰当加大。桩身内埋设传感器应按本标准附录 A 履行。 6.3 现场检测 6.3.1 加 载办法宜依据工程桩实践受力特性选用单向多循环加载法或本标准第 4 章规 定的慢速保持荷载法,也可按规划要求选用其他加载办法。需求丈量桩身应力或应变的试桩 宜选用保持荷载法。 6.3.2 实验加卸载办法和水平位移丈量应契合下列规则: 1 单向多循环加载法的分级荷载应小干预估水平极限承载力或最大实验荷载的 1/10 。 每级荷载施加后,恒载 4min 后可测读水平位移,然后卸载至零,停 2min 测读剩余水平位移, 至此完结一个加卸载循环。如此循环 5 次,完结一级荷载的位移观测。实验不得中心中止。 2 慢速保持荷载法的加卸载分级、实验办法及安稳标准应按本标准第 4.3.4 条和 4.3.6 条有关规则履行。 6.3.3 当 呈现下列状况之一时,可停止加载: 1 桩身折断; 2 水平位移超越 30~40mm (软土取 40mm ); 3 水平位移到达规划要求的水平位移答应值。 6.3.4 检测数据可按本标准附录 C 附表 c.0.2 的格局记载。 6.3.5 丈量桩身应力或应变时,测验数据的测读宜与水平位移丈量同步。 6.4 检测数据的剖析与断定 6.4.1 检测数据应按下列要求收拾: 1 选用单向多循环加载法时应制作水平力-时刻-效果点位移()联系曲线 和水平力-位移梯度(联系曲线 选用慢速保持荷载法时应制作水平力,力效果点位移()联系曲线、水平 力-位移梯度()联系曲线、力效果点位移-时刻对数(Y )联系曲线和水平力-力效果点位移 双对数(lg )联系曲线 绘 制水平力、水平力效果点水平位移-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份额系数的联系曲线。 当桩顶自在且水平力效果方位坐落地上处时,值可按下列公式承认: 式中 m ——地基上水平抗力系数的份额系数(kN/m );4 á ——桩的水平变形系数(); y í ——桩顶水平位移系数,由式(6.4.1-2)试算,当≥4.0 时(h 为桩的入土 深度),;á h á441 . 2 0 =y í H ——效果于地上的水平力(KN); 0 Y ——水平力效果点的水平位移(m); EI ——桩身抗弯刚度(KN ·m2);其间 E 为桩身资料弹性模量,I 为桩身换算截面 惯性矩; 0 b ——桩身核算宽度(m);关于圆形桩:当桩径 D≤1m 时,b =0.9(1.5D+0.5); 当桩径 D>1m 时,b =0.9(D+1)。关于矩形桩:当边宽 B≤1m 时,b :1.5B+0.5;当边 宽 B>1m 时,b =B+1 。 6.4.2 对埋设有应力或应变丈量传感器的实验应制作下列曲线,并列表给出相应的据: 1 各级水平力效果下的桩身弯矩散布图; 2 水平力-最大弯矩截面钢筋拉应力 ((H-)曲线 单桩的水平临界荷载可按下列办法归纳承认: 1 取单向多循环加载法时的曲线或慢速保持荷载法时的从曲线出 现拐点的前一级水平荷载值。 2 取曲线或 lg 曲线上榜首拐点对应的水平荷载值。曲线榜首拐点对应的水平荷载值。 6.4.4 单桩的水平极限承载力可按下列办法归纳承认: 1 取单向多循环加载法时的曲线发生显着陡降的前一级、或慢速保持荷载法时的曲线发 生显着陡降的起始点对应的水平荷载值。 2 取慢速保持荷载法时的 Y 曲线尾部呈现显着曲折的前一级水平荷载值。t lg 0 3 取 曲 线或 lg 曲线上第二拐点对应的水平荷载值。H Y H ..-/ 0 0 lgY H -4 取 桩 身折断或受拉钢筋屈从时的前一级水平荷载值。 6.4.5 单桩水平极限承载力和水平临界荷载核算值的承认应契合本标准第 4.4.3 条的 规则。 6.4.6 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承认应契合下列规则: 1 当水平承载力按桩身强度操控时,取水平临界荷载核算值为单桩水承载力特征值。 2 当桩受长时间水平荷载效果且状不答应开裂时,取水平临界荷载核算值的 0.8 倍作为单 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6.4.7 除本标准第 6.4.6 条规则外,当水平承载力按规划要求的水平答应位移操控时, 可取规划要求的水平答应位移对应的水平荷载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但应满意有关规 范抗裂规划的要求。 6.4.8 检测陈述除应包含本标准第 3.5.5 条内容外,还应包含: 1 受检桩桩位对应的地质柱状图; 2 受检桩的截面尺度及配筋状况; 3 加卸载办法,荷载分级: 4 第 6.4.1 条要求制作的曲线 当进行钢筋应力测验并由此核算桩身弯矩时,应有传感器类型、设备方位、内力核算 办法和第 6.4.2 条要求制作的曲线及其对应的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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